第116章 和我的律师说
“我、我是全权交给手下负责......”
黄明远结结巴巴地说着,突然话锋一转:
“但我绝不推卸自己的责任!”
他猛地挺直腰板,声音突然提高:“该处罚就处罚!该赔偿就赔偿!一切按照法律来!我黄明远以人格担保,绝对全程跟进!”
“法律怎么判,我就怎么认!”
说着,他还用力拍了拍胸脯,仿佛这样能证明自己的诚意。
“请各位领导放心!”他朝四周鞠躬,“我这就亲自去福利院赔礼道歉,所有医疗费用十倍赔偿!不,二十倍!”
“并且捐款修建福利院,再提供每年一千万的捐款,直到明岳集团破产为止!”
从法律来说,打断他人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轻伤如普通骨折,不影响肢体功能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重伤如骨折导致永久性功能障碍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或严重残疾,如反复击打、使用凶器等: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
所以黄明远当初让手下打断陈宇的腿的时候,还真没想那么多,让手下控制了力道,最多也就是个轻伤,大不了多赔点钱。
这是他惯用的手法了。
但很可惜。
此刻在场之人哪一个不是在官场浮沉许久的老油条?想要用这种办法开脱...........不可能!
他们现在的目的是让余麟开开心心的离开,好能保住他们的位置,而不是惦记黄明远会给的那些“好处”!
于是。
“黄明远!”韩山当即一拍桌子,率先发怒:“你真当我们是三岁小孩?”
“没有你的纵容,你手下之人会这样肆无忌惮?”